大赛简介

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 2015-04-20 10:47

2015“中国梦(浙江)微电影大赛”再度启幕!本次大赛主题为“微电影 大梦想”,意在挖掘中国梦故事中励志温暖的微电影样本,传播时代背景下的社会正能量。活动设立了最佳编剧、最佳导演、最佳男女主角等多个单项奖。活动自2015年4月启动至10月结束。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月15日。

2015中国梦(浙江)微电影大赛活动介绍

一、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主办单位: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东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学会、新蓝网、浙江省电影家协会、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浙江省网络视听节目建设和管理协会
协办单位:浙江省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管委会、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海宁基地管委会
   大赛设组委会并负责组织、指导评奖活动。组委会成员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并邀请网络视听业界知名人士组成专家评审,负责作品的初评、中评和定评。


二、活动主题:
大赛以“中国梦•我的梦”为主题,通过精彩感人的影像,寻找感动、传递温暖、凝聚正能量。本次大赛立足浙江,面向全国,发掘微电影新兴力量,探索微电影新方向。  
 
三、活动对象
1、全国各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
2、影视制作公司;
3、广大微电影爱好者;
4、其他相关团体或个人。

四、奖项和奖金设置(32万元)
1、作品奖(28万元)
一等奖1个 奖金8万元  
二等奖5个 奖金各2万元
三等奖8个 奖金各1万元  
提名奖10个 奖金各2000元

2、单项奖(4万元)
最佳导演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摄影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编剧1人 奖金1万元
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各1人 奖金共1万元

五、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类型为微数字化视频,内容须围绕反映全国各地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等相关元素进行创作,全方位、多领域、多角度展现各地自然风光、历史文化、改革发展成就等。主题突出、立意新颖、构思巧妙、积极向上,着力刻画最美人和事、讴歌人间真善美。本次大赛鼓励倡导低碳环保公益类主题的作品参赛,号召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关注环保问题。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本人或团队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
具体要求:
(1)在2015年8月31日之前完成的原创作品,作品奖单元时间在20分钟以内;
(2)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版权有关规定,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专业摄像机、DV、数码相机、手机等均可拍摄,要求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
(4)个人或团体参赛报送参赛作品数额不限;
(5)所有申报参赛的作品均需原创,且原创人拥有本片的版权。
   
六、大赛安排
1、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4月)
2、报名征集期(4月~8月31日)
3、评选期
(1)初评(9月中旬)
(2)中评(9月底)
(3)定评(10月中旬)
4、颁奖典礼(11月)
5、微电影高峰论坛暨行业标准研讨会(11月)

七、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登陆新蓝网(www.cztv.com),在本次大赛的专题页面在线填写报名表格,并上传参赛作品成片。
(成片规格:720×576像素以上。网络上传为rmvb、mov、MP4、mpeg格式。)
2、寄送报名:登陆(http://www.cztv.com),下载报名表,并进行打印填写(禁止手写),报名表需打印五份,连同参赛作品DVD光盘一张,一同寄送至:杭州市西湖区马塍路4号C座103 新蓝网 邮编:310005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八、作品展示和版权归属
   1、参赛者保证其参赛作品为参赛者原创,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等),并保证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及协办方合法拥有其参赛作品使用权。
   2、本次大赛主办方、承办方及协办方享有所有获奖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和媒体播映权,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有其他入围作品的影视改编权和媒体播映权。展播不局限于网络平台(例如影院/电视台展播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3、大赛主办方有权在新蓝网及国内各地市广播电视台等开设专栏展示入围作品。
   4、参赛者为其参赛作品的创作人,就参赛作品享有知识产权,大赛主办方有权根据大赛需要公益性使用参赛作品。参赛者需遵守大赛活动规则,配合大赛各项活动。
   5、若作者对以上条例内容有保留,须在文章中注明,否则视为自愿认可本条例。
   6、组委会保留对其它未尽参赛规则的解释权。